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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15:51

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什么?
 
  《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如何办理初始发行? www.canet.com.cn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一般纳税人如何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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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13:16

 问:我公司是一家热电联产企业,公司注册成立于2008年9月8日,目前正在建设2×300MW的两台供热机组,计划年底投产,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开展,请问为生产准备人员发生的生产准备费(包括差旅费、培训费、生产准备人员的职工薪酬等)直接列支当期的生产费用可以吗?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这种生产准备费与“开办费”有什么区别吗?  
  答:1、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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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10:50

问:如果已经取得税务局的坏账损失的批复之后,又取得赔偿款,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第三章资产损失确认证据
第十条: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第十六条: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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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10: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四日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等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包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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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5:26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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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4:59

问:中国公民李某为某市股份公司的普通职员,2009年3月取得翻译收入20000元,从中先后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请计算李某3月取得翻译收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法一: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以全额扣除;向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根据限额扣除,扣除限额=20000×(1-20%)×30%=4800(元),实际捐赠额5000元,税前准予扣除4800元。   翻译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6000-4800]×20%=1040(元)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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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4:52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   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法规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规定,…&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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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4:33

问:公司将自行开发的商品房一楼作为售楼部,并将搬入使用。公司认为房子将来是要出售的,不属于自己的固定资产,用不用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所以,公司的售楼部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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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4:29

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将地下车位使用权出租给部分业主,并签订合同约定使用年限为15年,使用费分次按年收取,收取的这笔收入是否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行为所征收的税。出售或转让应当以办理相应产权转移为标志,产权未发生转移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地下车位的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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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0日 11:28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如下:(一)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可见,虽然会计与税法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都规定了两个资本化的限制条件,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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